山东省教育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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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1-24 11:14 来源:11370000004502323D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

2023年,省教育厅网站共发布信息2960条,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公开信息1355条,网站其他栏目公开信息1605条;山东省教育厅微博公开信息1582条,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600余条,山东教育发布App公开信息11万余条。全年共参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8场,其中主发布会2场;自办新闻发布会2场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,我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本着“能公开尽公开”的原则,针对申请人所需信息,多方调查、认真研究,切实做到“让数据多跑路、让人民少跑腿”。

2023年,我厅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0件,本年度已答复20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一是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。以“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为原则,对教育系统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深度梳理,对涉及教育的27个一级事项进行细分,划分为114个二级事项、224个三级事项,分别明确公开内容、责任主体、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等内容。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。对时效届满的政府信息,及时在网站等主动公开平台予以删除;根据规范性文件的立、改、废情况,对相关文件做到及时清理并及时公布,对失效的文件及时标注失效。三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,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布信息审核,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。

(四)平台建设

我厅立体化构建信息发布平台。打造“一网多微”(厅门户网站为主,微信、微博、微视频为辅)“账号群+矩阵联盟”的平台,做到多个平台瞬时齐发、矩阵成员一键统发。今年以来,共发布各类信息4300余条,浏览量达3500万余次,实现重要信息同频传播。

目前,省教育厅新媒体矩阵总流量数共计1260余万,包括:微信公众号 855万,官方客户端190万,官方微博70万,抖音、快手101万,还有头条号等平台40余万。其中“山东教育发布”在全国同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微信、微博、短视频影响力排行中稳居第一方阵。

(五)监督保障

我厅设立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。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担任组长,各处室(单位)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,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厅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7

3

89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1137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52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2859

 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

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16

1

0

0

0

0

17
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3

0

0

0

0

0

3
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5

1

0

0

0

0

6
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

3

0

0

0

0

0

3
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1

0

0

0

0

0

1
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1

0

0

0

0

0

1
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9

0

0

0

0

0

9
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

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
(七)总计

19

1

0
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