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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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7-04-08 15:06 来源:烟台市人民政府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,现公布2016年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,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,电子版可在“中国烟台”(www.yantai.gov.cn)政务公开专栏下载。如对报告有疑问,请与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(地址: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;邮编:264000;电话:0535-6789859;传真:0535-6789859)。

  一、概述

  2016年,我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、国务院办公厅《<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>实施细则》、《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,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文件的精神,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,着力加强信息发布、解读和回应工作,积极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,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,保障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促进法治政府、创新政府、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。

  (一)突出重点,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制发了《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